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飞速进步,经济组织规模的不断扩大,现代金融工具的不断革新,当代社会的经济现象变得愈加扑朔迷离。在这背后也隐藏着很多的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而且伴随社会的进步,经济犯罪的形式愈加多,方法更为高明,经济纠纷也趋于多元化和复杂化。因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所以,法庭为妥善解决经济纠纷,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客观、公正度量经济损失,客观公正地对经济案件做出裁决,有时就需要需要会计专家来帮助他们对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进行调查。
近年来,伴随涉及量化损失等经济案件的增加,需要会计师参与法庭辩论、诉讼、调解和仲裁的事件日益增多。因为会计问题的专业性,会计资料的复杂性,对于非专业职员来讲是很难于理解的,只拥有单纯的法律常识并不足以解决这类问题,因此怎么样将会计更好的服务于司法活动的问题就摆在了大家面前。作为对司法活动的公正性的需要,司法活动需要知道这类经济活动,知道这类经济活动所具备的本质和规律;但考虑到司法活动的效率性,司法活动并无需自己拥有知道这所有的功能,由于这既不经济也不现实。作为这种内在矛盾进步的势必结果,一种法律与会计的交叉学科就相应诞生了,这就是本文所讨论的“法务会计”。
海外会计理论早期对法务会计的研究,是伴随会计职员作为专家证人在法庭上作证这一现象的很多发生而产生的. 20世纪90年代将来公众对法务会计特别是舞弊调查的兴趣和需要大大增加,会计执业界开始更多的致力于舞弊调查准则的探索。虽然海外关于法务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早,但对法务会计的理论渊源和理论框架的探索则很少.从海外已有些研究成就来看,它们更侧重于对法务会计实务的探讨.而在国内,现在已有不少学者教授开始涉足这一研究范围,并发表了一系列的论文。其中有李若山,盖地,张蕊教授等等一批学者.他们在法务会计理论框架,法务会计市场,法务会计职员应当拥有的素质需要,法务会计的规范建设范围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见解,为推进国内法务会计的研究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那麽到底何为“法务会计”呢?美国人默瑞克•派勒博特于1946年初次用“Forensic Accounting”。“forensic”据《牛津词典》讲解为“是、合适于司法法庭的”。而在国内,虽然对“法务会计”有各种不一样的表述,但基本认可的怎么看是:“法务会计”是会计和法律相结合产生的边缘学科,其工作主如果对涉及会计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和处置,为法庭提供证据.
法务会计从学科角度是应用会计学之一。既然是会计学范围,那麽它就与一般会计有着广泛的联系,同时也具备明显有什么区别。
第一,从学科角度讲,法务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会计学可分为理论会计学和应用会计学。而从法务会计的产生和进步来看,它无疑是是应用会计学之一。因此法务会计学要应用一般会计学的理论和技术,解决实践中的有关问题。
第二,会计学原理是法务会计的理论基础之一。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的出发点是基于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业务具备可认识性和可辨别性,法务会计理论在揭示这种可认识性和可辨别性时,需要借用会计学原理才能达成。除此之外,大多数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的成就需要对有关的会计对象进行表述,这类表述所需的会计专业术语只能源自会计学原理。可以说,会计学原理是法务会计理论基础中非常重要的原理。
第三,法务会计一般以会计的假设为首要条件,遵循会计的原则、程序和办法。一般会计是法务会计产生的首要条件和基础.
法务会计在与一般会计有着密切联系的同时,也有一些其本身独有些特征。
第一,法务会计作为会计学分支之一,它侧重研究的是怎么样运用会计学的专门常识,解决诉讼活动中涉及的会计问题。而一般会计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则比较宽,其中包含会计的产生和进步,会计的任务和用途,会计的原则和办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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